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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4月到一家私营性质的企业工作,于今年4月辞职离开,在此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于今年5月8日到渝北劳动局监察科举报了这个事件,到现在已经8月中旬,公司仍未为我补缴任何保险费用。公司老总还威胁我,因为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已注明所缴的保险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每月发放的工资内,他还要请律师告我们,叫我们把保险费用退完给公司。

行政纠纷
2007-08-20 19:42: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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