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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在看中一套二手房,很喜欢,没有多想就和业主以及中介签订了居间协议,付了5万定金。协议里有个条款是如果银行的评估价格低于协议价,那么贷款不足部分由我补足。当时我就对这个条款引起了警觉,可中介说这是标准格式协议,另外银行对此房的评估不可能低于我和业主的协议价。(我买的是三年前交付的一期多层,价格一万),现在开盘的三期小高层,均价一万三。)想想也有道理,也就没细想了。   昨天在网上看了一些关于买二手房应该注意的问题,其中有篇文章提到如果银行贷款没有审核通过,那么容易引起纠纷,应该事先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我想想很有道理,如果我的贷款没通过,按照协议,我岂非不是要全额付款了吗?哪儿有那么多钱啊?首付已经是凑得很艰难了。于是今天向中介提出要求和业主联系在协议上,或者即将签订的购房合同上补充一条,若贷款未批准则解除合约,退还定金。中介不肯,说协议已经签了,业主肯定不答应修改。我该怎么办啊?如果真的贷款不能通过审核,那我的钱还能拿回来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房产纠纷
2008-05-12 17: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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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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