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2月11日进公司的,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07年7月26日向公司提出来了辞职后,就没有去上班了,公司也批准了,我也于近期在公司办完了相关的离职交接手续,公司是每月的1号发放工资,今天8月3日下午我去公司领工资,却被告知还拿不到工资,理由是:相关的社保问题还没有落实下来,所以工资不能发放.我觉得这个理由不是狠充分,我于5月份转正的,从转正的那个月开始拿的全额工资里面都没有看见关于社保扣的相关金额,也就是说,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缴社保的钱,然后现在我辞职了,相关人事告诉我说,由于在社保局里有规定,公司要为交员工至少交3个月的社保后,才能停交,因为我的还没有交满3个月,所以下个月,也就是8月份,还要继续扣,并且不是按公司挂钩的扣,按个人的扣,400多/月,反正说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最终工资是没有领导,说要多则2个月后,少则1个月才能 领到,我觉得很纳闷, 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有拿到手,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