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奶奶在G省的房子,我奶奶有四个儿子,奶奶活着的时候在那一片老宅子的后面号召4个儿子集资建了房子,其中三叔不要,没有参与。我爸是老大,还有我二叔和四叔一起分了,并且签订了分房协议,其中协议的原件在四叔手里,我爸和二叔拿了复印件。 1991年房子建好后,因为兄弟信任,我爸拿着复印件的分房协议回X省了,一直没有管这件事情,1993年我奶奶去世。奶奶去世后,我二叔的儿子一直无偿住在里面。 2004年我老爸回老家,要在自己老之前把房产证办好,并且办到我哥哥的名下,结果回去以后二叔和四叔都不表态,并表示房子不能办理,以后再说,结果我爸去当地房产局查询,得知在房子刚盖好,还没有签订兄弟分房协定的时候,所有房产都被我二叔的儿子办理在他的名下,并且房产证上写着“此房属我私产,其他兄弟绝无异议”。我爸爸很生气,就向我二叔四叔提出质询,结果他们都不表态,说要花1万元买其中100多平米属于我爸爸的那一部分(当地房价一平米1500左右,而且我奶奶留下的那块地方是沿街的房产),让我爸放弃,我爸爸拒绝了,在多次沟通无效后,我爸爸到房产局申请吊销了房产证,并且起诉到法院,结果正在官司进行中,我二叔高血压去世。我爸爸压力很大,最后就中途撤诉,现在的结果是那一片房产没有房产证,我爸和他们兄弟也很少沟通。 2007年,我爸朋友告知,说那一片政府已经在酝酿拆迁,已经登记测量过了,即将拆迁,现在我爸已经又回去处理这件事情,现在我爸手里面有分房协议和2004年房产局的吊销房产证的通知,能否也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真诚等待回复,请大家帮忙出主意,无限焦急中!谢谢!

其它综合
2007-08-07 20:17: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