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做出纳,公司领导在6月29号和我说,因公司经营不善,不再做下去了,让我把公司帐目于7月2号交接给同在公司的他的表哥,7月2日,我整理完公司帐目后,老板又打电话来告知把帐目交给替公司作帐的会计公司。我把帐本交接给他的表哥(只有一年的帐目,共12本凭证,他表哥一本一本装好)由他送到会计公司,并和他说如果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再打电话给我。可是到了7月5日,老板一个短信说,凭证不够,缺少今年3月份的凭证,他一口咬定是我拿走了,并且说帐目有问题,他认为我有贪污的行为。我以前每个月打三份报表出来给他过目公司的帐目,报表都被他妻子拿回家了,我说把报表拿来我来对一下就可以了,可是他说报表也找不到了。这些天我一直在努力把帐目恢复,可是他却认为我的努力是为了掩盖事实,如果我不答复他,他又说我逃避,想躲。我去会计公司对帐,她们就说没事了,可是过后老板又找我说有问题,我问他是什么问题,他也不明说,让我主动承认,我真的冤枉,不知该承认什么?在这里我想重申的是:1、凭证我肯定没有拿2、我不敢保证我的帐目一点都不错,但是如有错误也是无心之错,而且我也一直在努力,如果真是我错了,我愿意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