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医生,1996年大学毕业后到某县医院工作,2003年3月外送去河南医科大学进修学习一年(单位预支8000元进修费用),在学习期间参加了200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2004年九月离开原单位去郑州大学学习。 按照规定,进修结束后进修期间花费由单位报销,其间共花费1.3万,但由于单位已经知道考研,单位拒绝报销,并要求退还8000元进修费以及进修期间所领取的基本工资(共7000多元),进修时间本应该在2004年3月结束,但由于单位业务忙而提前结束进修,在2004.1月回单位上班至2004年九月,期间扣发我的工资5000多元,临走时,单位要求再归还8000元进修时的预支款。

公司企业
2007-07-17 23:28: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实习期间能休探亲假吗
1803
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
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开始的实质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是从犯数会怎么判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是从犯数会怎么判
近亲结婚是违法的行为吗
婚姻法
近亲结婚是违法的行为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