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原于我父亲于1993年承包避暑山庄工程,分别以三个担保人做担保向农村信用社及合作基金会借款(五万五千元)整,假如设这三个担保人分别是甲、乙、丙三人。 其中对担保人甲的(六千元)最为特殊,由担保人甲在农村合作基金会里面借到六千元款项后,再“拿”给我父亲,我父亲把自己的部分房屋房产证交给甲人,以做为此项借款的抵押物,双方签有借款合约,在我父亲所承包的避暑山庄工程款拿不到的情况下,此项借款拖延到1998年,担保人甲只口头通知我父亲,说基金会的利息加本金已为一万一千元,担保人甲要我父亲另外签写了一份(一万一千元)的借款单,原(六千元)的借款单据作废,时至今日,因我父亲的工程款项一直没有收回,所欠的债也没有什么办法还清,并于1999年外出广东靠捡收破烂为生,这几年中间只有2005年春节才回家过了一个年。 现因甲身患癌症,医生称离死期也只有一两个月内的事,甲的老婆就到我家来闹,说要我们还清那(一万一千)块钱,不然甲死后就把甲的棺材埋葬到我父亲所抵押房屋的那一块土地上面,以清偿这(一万一千)块钱的帐。这笔旧帐时隔十几年,我父亲现在67岁,母亲有63岁(于2004年底曾从我家有一层楼高的楼梯上摔了下来,命是保住了,但以此落下的病根现在只做些轻活),我父亲在外面三餐不继,更谈不上有钱去还债,甲人的老婆知道指望我父亲还钱的机会不大,借此病重的情况,向我们两个做女儿、儿子提出如上要求,现我弟还在长沙某大学读书,所花费的钱都由我这个姐暂时支助,我也于2006年出嫁有了自已的家庭,从理论上来讲,我是没有还钱的义务所在,现甲方老婆以甲重病在身逼我偿还那一万一千元的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贵律师事务所,希望帮我指点迷迷津,解决几个问题,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一、依上述情况来看,我父亲与甲人所签的借款是借款合同,还是担保合同?时间一过就十几年了,就借款与担保,我父亲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负责?是依据现在的法津还是当初借款时的法律?我父亲与甲人是借款的双方关系,还是担保与被担保的法律关系? 二、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主办的,现早已撤消(具体时间我未知),听闻国家把当年基金会所借出去而又无法收回来的钱都已补清,此情况是否属实也未知?如果属实是否意味着向基金会所借的款项都不用还了? 三、现甲方说:这六千元当初是由甲向基金会代借的,后来甲有给我爸还债了一万一千元(甲替我爸还债时也未曾通知过我父母,所以我父母未得知甲还债的具体时间)。现如果按甲人的老婆所言执意要把我父亲所抵押的那块房屋地做为甲人死后的安身之地,其甲收回这块地需要哪些合法程序?是否如甲人老婆所言:在把甲葬入这块地之前只口头通知我们(我爸、妈都在广东,家中没住人)知晓,然后和左邻右舍的邻居及与当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知晓就算是合法的程序呢? 四、在我们没有钱还债的情况下,为了不让他们把甲葬入这块房屋地面上,我们应采取哪些合法的手段呢? 五、当年在农村信用社借款需要担保人做担保,才能贷到款,现如担保人已私下撤出,换句话说已脱离了担保人的责任,请问我们和农村信用社是否还存在借与被借的关系?(此点我是针对担保人乙、丙问? 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知识产权
2007-07-17 00:00:01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首先,建议你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以得到更全面、更详尽的解答。以下是我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如果甲确曾代你父亲还款11000元的话,你父亲另外给甲签写了借据,则你父亲甲人之间是借款合同法律关系。
    2、你父亲是向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的,如已撤消,则仍然有承继它权利义务的机构,你父亲仍有义务向后来的承继机构还款。
    3、房屋抵押需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方为有效,你父亲将房产证交给甲抵押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而无效。至于甲或其家人如需使用土地,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违法。
    4、你父亲与农村信用社存在借与被借的关系。但,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信用社超过约定还款时间2年以后,才来催收借款的话,你们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这样合法吗?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知识产权问题
这样合法吗?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