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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建筑装饰学院大三学生,因为学费问题不得不休学一年,在此期间我在英图网络联盟火炬店工作,当初老板说是要押金300元,在工作半年以后返还押金。我是2006年10月19号在学校开始休学的,几天后我就在英图网络联盟火炬店上班了,一直到2007年5月9号。 我走的时候也给他们打招呼了,他们叫我等上几天之后再走,我也等了几天,等了有两天吧。 走了之后,我去了另一家网吧。我在2007年6月8号的时候回到英图网络联盟火炬店拿取我的工资和300元押金,但是他们不愿给我,说我走了之后给他们造成一定困难,不能给我这些钱,还说要按旷工处理我还要给他们钱,我挣这些钱不容易,是为了挣学费的。就这样我找了好几次,他们都没给我。 现在我回家了,没办法再向他们要这些钱,等我回校了我还会去要的,不给我就死给他们看。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这样的是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求您帮我!谢谢!

经济相关
2007-11-27 23:08: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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