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学生,学校本来已经给我发了毕业证,有个同学在外地工作,托我帮他领证, 于是我再去代别人领证时,发毕业证的老师一听到是我的名字,非要把我的毕业证留下,原因是因为一年前我在四级考试中带了手机被监考老师将手机留下,未经过老师的同意将手机私自取回.可当时并未做任何处分,直到领毕业证时才告诉我不给我发证,而且不给我档案.请问我犯了错误学校当时不作处分,而最后却不给毕业证,这样做是否对我构成侵权行为? 我犯的错误会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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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说,我觉得学校做的不妥,你可以聘请当地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学校如不能举证证明你的行为的严重性,相信可以很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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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