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04年本科毕业,留学校读研修.因为没考上05年研究生,曾一度放弃学业.并与05年寒假离校直到4月25号返校继续考研.在我离校期间,同寝室同学曾说要介绍个她们的本科同学(现以工作)住我的床位,我当时并没直接反对,只是说等我返校把东西搬走再说或者我的东西要先放在寝室.之后,我和那名女生并没有联系.3月份,我打电话回寝室时,才知道她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住了进来,因为她是同学介绍来的,我也没好反对.4月初,我在次打电话回寝室,说我要搬回宿舍继续读书.但在25号我到寝室才发现,那名女生在我不知情时,私自将我衣柜里的衣物装入我的行李箱中,还将我书柜以及桌子上的书本杂物以及我其他的所有生活用品(包括鞋子,台灯等所有东西)装入纸箱内.以她的东西没地方放为由将箱子放在宿舍外的走廊上,导致东西全部遗失(其中包括我很重要的证件:学位证,毕业证,英语4级证书和计算机2级证书),并且除了毕业证之外的其它证书已经不能补办了.并且她拒绝和我商讨赔偿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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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你是否有权使用该床,有权你可以找她,无权,你让谁替你保管的,你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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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