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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的房屋于2007/4/1租给湖北人黄某,入住后发现素质很差,极不讲究卫生,于6/1日告知黄某,因最近家人要来,请其在7/1日前搬家。当时黄某应允,但随后经常故意浪费水电,不讲卫生。今日17:00后,黄某共三人来搬家,态度极其恶劣,并先动手打我,至脸上,胸前,胳膊,多处抓破,流血,红肿。我老公见他打我,很生气,大吼,你敢打我老婆?过去同他撕扯,他将我老公逼到床角前,另外一人也过来打我老公,我老公从床下顺手摸出一把在南京旅游的日本军刀抵挡还击,伤到他的耳朵有出血,他开始大骂撕扯了一阵。后来他们报了警,警察写了调解书,赔偿给他500元(他说缝了四针,医药费是300多)。

经济相关
2007-07-08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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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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