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号早上我一个人在工区电视房看电视。对方一进来就换了电视频道,我说马上就完了,他说“又不是你家的”我听了很生气,就换了回来,他又换了回去,当我再换了回来是他一拳达到我眼上,当时我就看不清楚了,和他打起来,后来有人拉开了我们,我到楼下洗脸,他追到楼下说“出来打,出来打”我就又出去打起来,由于看不见,也没打着他,下午他还打篮球去了,我被打的住了院,双眼肿大出血,左脸麻木(现在没好),头疼,医药费近5000元,现还住院。听说他也有请假说是耳鸣,现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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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你所遇到的案件属于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对方侵害了你的身体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先书写诉状,然后向当地法院递交,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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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