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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外墙涂料时不慎右脚脚踝受伤,经过区医院3个月的治疗,于2007年4月23日复查,医生认定只能逐步恢复,不能进行过重的体力劳动,故本人考虑为了给公司减轻负担,是否能安排适当的工作,这样边工作边恢复.我本人提出,经领导同意后于2007年4月23日安排在库房上班至今.公司现在拆员,现接厂办通知,要我继续离岗休息,待痊愈后继续上岗,承诺每月生活补贴680.

刑事案件
2007-06-30 08:56: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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