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与我结婚6年,有一个5岁的儿子。从结婚到现在他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也没有负担过孩子的任何费用。只是在每年的年底回老家江苏一次常年租房在北京生活。自去年春节离家后一直在外与另外一个女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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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你可以在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一方承担.起诉离婚时,你可以同时要求取得孩子抚养权及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收入的20%-30%,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你可以在离婚时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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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