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3年与前男友共同出资联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款中我转帐交付了5万,前男友转帐交付19万,发展商出具的收据都是我们二人的名字,按揭合同是我们联名签署,约定分额为50%,房产证上我们二人的权益也是各50%,然后我们共同出资18万将其装修出租。2004年我们又购买了一套无产权的城中村民房. 2005年我们协议分手,分手协议内容大致如下: 一、将位于***的一套城中村民房(无产权)给我,此房产生的各项事务与前男友无关;二将位于****的一套商品房(按揭中,有产权)给前男友,此套房所产生的债务等由前男友一人承担。分手后我们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男友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履行分手协议办理过户手续,被法院以分手协议中第一条中的民房无法过户而驳回。 现在,该套商品房价格已上涨一倍,我希望放弃无产权民房,与男友共同平分该房产 。

公司企业
2007-06-24 08:40: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5786
车险续保日期怎么算
汽车保险购买
车险续保日期怎么算
刑事立案决定书能中止民事判决吗
刑事立案决定书
刑事立案决定书能中止民事判决吗
婚内未公证签的协议有效吗
650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9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