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店里做了13天,因老板总去医院,并发现眼睛四周出现问题,所以害怕,想要求老板结工资并把身份证还给我,但老板拒不给工资,还叫我在这里等到招了人才给还身份证,但仍不会给工资(当时进店里时双方有在一张小便签上签字确认做一个月后扣500元当押金并做到年底,但一直没跟我说明眼睛的问题,怕传染就提出想走的),当我提出辞职要求结工资后,老板便侮辱我的人格,说我收顾客的钱没给她,还说有拿她的饰品,这令我很是生气.在这里做了13天,又不包吃不包住,这段时间都是借的钱吃住,不知怎么办,现在一分钱也没有了,虽然工资对于老板来说很少,但对于我来说很重要.我现在又没办法呆在店里做了,现在只能在租的房子里,过几天就房租过期了.不知道怎么办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