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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是回沪知青子女,现在户口地在浦东新区浦电路某弄某号,本来户主是我的奶奶,但不幸奶奶过世了,现在户主是我阿姨(我父亲的妹妹),由于我即将于6月底毕业,而且我工作就在户口地附近,所以我想住在那里,但阿姨却把那里的水,电,煤的表都拆了,执意不让我住那里,经过协商她仍然不同意让我住,但我由于刚毕业基本没经济能力,实在没有其他地方可以住。本来的房子是拆迁后分的公房(无产权,只有居住权),里面户口只有我和我奶奶,但后来阿姨以照顾奶奶为由把原来的公房买了,换成现在的产权房,并把户主改成了她,我认为虽然我不是户主,但我户口还是在那里,我应该有居住权的吧。因为现在不能和平解决了,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样做?还有具体怎么实施我也不是很清楚,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麻烦可能的话及时联系我,帮助我一下!我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证券投资
2007-07-10 2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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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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