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小张合伙开了一家餐饮店(个体户),法人代表是我,由于家庭原因,我打算退出,小张另找了一个朋友李小姐合伙继续营业下去,今年4月10日我们内部签定转让合同(没去公正处公正,但注明了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归她们,证件办理时间大家协商办理)因为是好友关系,所以我也把店铺的副本和公章都交给了她们,本来说好五月把执照等店铺证件转了,我也催了无数次,还警告过她最迟8月15日一定要给我答复,否则我会注销执照等证件。但李小姐总是拖延,并扣押我的副本和公章不归还给我,还说我威胁她,我很生气,很想直接去店铺把挂在店铺墙上的副本私下拿走,然后登报挂失证件正本再办理注销证件手续,对于我这个想法,我也咨询了律师,但他们只是简单的告诉我应向当地工商机关投诉,向法院起诉,但是工商说我是个体不能办理变更手续或登记转让备案,而法庭的话就要请律师,费用很高,我没那么多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