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段塘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从零七年四月二十五号到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为止.月租1000元,零七年四月至七月第一个季度房租已经交过.现在遇到了一个问题,我要使用网线,经过了解得知这房子原来有网线,可是目前欠费,被停掉了.我要求房东把欠费交了,房东说这房子她买来自己没住直接就租给我们了,她说要我交一半的欠费,我认为不合理,她说我特难沟通,后来说我如果不满意可以走,她不收违约金,又说她不退房租.我们的合同里约定合理设备十五天之内房东应该给予修复.如果提前退房要付已交费三个月剩余租期的双倍房租赔偿给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