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要跟我离婚,与5月1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我结婚后给我对象还了6000元的债务,结婚前有5000元的集资款,结婚后被我对象领走,结婚后大部分时间我对象的工资都交给她母亲,现在我对象不承认,反而说工资一直在我手里,我结婚以前存了6万元钱,结婚后一直跟家里的存款放在一起,也说不明白,应该怎么办,我们结婚后,一直用我的工资,他的工资全都存起来了,但我不知道帐号。
2006年9月8日中午,他喝酒后拿着一份离婚协议,逼我签名,如果不签就打我,我没有办法就签了,上面写着我有5万元钱,能作为证据吗,在我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因为这个协议证明我们感情不好,一审就判我们离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