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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和我于2002年4月结婚,现有一个两岁的儿子。结婚时男方购置了河东区的一处房子。 婚后我丈夫花钱无度,结婚时的存款花光后,又先后三次卖掉我的首饰,而且常对我说谎,我对这段婚姻心灰意冷。今年年初我与另外一个男人交往频繁,我丈夫怀疑我与那人之间有问题,所以提出离婚。 男方于2005年初为我找了一份工作,单位里入股需要十五万。我们已经没有存款了,所以向娘家借了十万,向婆家借了五万(现已由娘家出钱归还男方一万元,实欠四万)。现在我丈夫提出由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所以归他,屋内所有物品我们双方商议归他。孩子年纪太小,由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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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3 12:46: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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