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2年结婚,1996年生有一孩,2005年加油站迁建,但土地使用证是我爸爸的名子,加油站营业执照是我的法人,请问财产如何分割?外债我妻子没签字算不算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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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共同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在一起时,应当先析产,然后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i] 本帖最后由 yangyongsheng 于 2008-4-27 09:07 A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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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有财产.共有债务双方应当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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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