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想您咨询有关劳动仲裁方面的问题:我于一年前从原单位(国企单位)辞职,当时因为不懂得程序,没有提前告知,交了辞职信,反而惹恼了原单位。当时情况辞职的有两三个,原单位临时制定政策要求我们交培训费用及补充的住房公积金,并以此扣留我的关系保险等。而在原单位时,并未组织我们进行交费性质的培训,而且我已经工作6年,当时毕业时由于分配并未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原单位认定我如果不交就不给,并在最近通话中说道有可能采取措施,我是单个一个人如何从这么大的国企单位中找回自己的利益,请您指导我。郁闷中。 晓峰

涉外纠纷
2007-05-16 07:30: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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