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2000年妻子向人借款几万元 用于赌博 丈夫当时不知道 后妻子跑到外面去了 2年后通过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讲明 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现债主找不到妻子 就找丈夫 说当时的借款是共同债务 想要用判给丈夫和孩子的住房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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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该条是关于离婚时的债务清偿的规定。《具体意见》第十七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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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