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所处的那块地是是属我家所有,水井是由我爸、我大伯、还有黄某三家共同修造,当时说好水井的水大家都有分,但没写下合同。由于水井就在黄某家屋后,所以黄某将很多生活垃圾甚至于马桶都堆放在水井边沿,给水井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去年年底,我爸曾经向大伯和黄某提出,让他们用水泵降水抽上去,水井用围墙围起来,以保持环境清洁。大伯看在眼里,所以也同意此事。就是黄某执意不肯,还用危言恐吓我们,说围围墙可以,但是要是水井里有一滴水漏到我的水沟里,我让你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还手指指到我父母的额头上。经村人劝阻,这件事才了事。今年3月25日,由于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又将我妹差点掐死,幸好送医院及时,住院两个星期左右。其实之前类似于此类的事情频频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