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我有两个爷爷,我亲爷爷是老大,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我二爷爷看我家境不好,就允许我们在他老人家门前的一块地基上盖了两间小房往外出租。我二爷爷前段时间过世了,由于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和三个养老女婿),灵柩一直停在家里,经族人商议决定由我父亲作为老人的儿子将老人领出家门安葬,作为补偿我二爷爷的三个养老女婿和我父亲签订了一份协议,同意在我二奶奶过世后将我二爷爷的另外一出房产和我们现在已经盖房子的那块地给我们,永远为业。我二爷爷的三个养老女婿、我父亲、族人、街坊见证人都签了字。由于当初我二爷爷让我们在他那块地上盖房的时候我二奶奶就反对,所以虽然签了那份协议但是地契却一直由我二奶奶保管,未交到我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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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二奶反对,这件事情就比较难办.因为你二爷爷的一半多遗产是你二奶奶所有.如果你二奶奶去世后,继承属于她三个女儿的.就是说,你二奶奶没去世,你们就签订这份合同,并且没有经过共有权人你二奶奶的同意,应该是无效的.去世后,三个女儿没有意见,你这份合同就有效.
详细可打咨询电话13853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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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