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现在有一个棘手的问题要咨询您一下: 去年我与一姓孙的人认识,当时一起说合伙开公司(当时公司还没开),并联系了一家网 络公司做了网站.由于我懂图片出来,所以当时我帮忙处理了一些图片,但与网站制作公 司签合同并付费的是孙,在信息产业部备案的也是孙的名字. 今年孙自己单独出资注册了一香港公司,公司名称和网站上的名称一样.但我与他现在 的公司是挂靠关系,(即我若有定单就放在他公司做),公司法人是孙。但今年另一家公 司向法院告该网站上的部分产品图片是他们所专有的,侵犯了著作财产权.并向法院出 示的产品专利证书.要求索赔.而起诉书上却错写了我是法人. 现在针对这种情况,孙勾结网络公司人说当时我处理了网站图片,网站不是他做的,所以 他不承担这个赔偿责任.应由我来承担. 可是与网络公司签合同,付费.备案的人都是孙,并且他现在公司的名称和网站名称是 一样的. 而我只是以他公司名义向国外客户推荐了网站,但并没有定单. 我该赔偿吗? 盼急复! 谢谢!

损害赔偿
2007-04-09 12:44: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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