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05年3月的时候购买了广州益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大道东200号的房子,当时是一次付清房款的,合同签的是180天内出房产证,但到了06年5月的时候还没有消息,一问之下才知道给他们公司拿到银行抵押了,银行给他们委托书,可以给他们先销售,然后还贷款,但开发公司收钱以后没有还银行的贷款,一直到现在没有涂销,于是我就提起诉讼,经过区法院的判决和市中院的裁决,都要他们按合同为我办理房产证过户,但现在已经过了法院判的时间了,他们还是没有办理,于是我就申请法院执行,今天刚问了法院,他们说会把证明给房管局,然后叫我拿资料到房管局自己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