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权更改教师档案吗?尊敬的律师: 1974至2002年,我从未离开过讲坛。我有合格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有中教一级职称评定证书,有连续二十八年从教的人事档案与健在的当事人。 2003年4月矿务局破产统一给我们办了退休,说是把教师改写成工人了,是他人在退休呈书上代替签字的。之前矿务局面临破产,拖欠工资两年之久,导致万人卧轨罢工。数日后,有惊“天上人”,动用了吉林防爆队好几辆大车全副武装驱散卧轨职工及家属……。孤儿寡母的我生存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为了供两个孩子读书和还所欠的重债,2002年我不得不把关系转到了待岗站。矿务局破产时,很多人的档案都被企业擅自篡改,以便办理提前退休甩掉包袱,我现在的工资是按工人工资发的,和教师工资相差很多。 请问律师,企业有权更改教师档案吗?有法律依据吗?他人代替签字有效吗?渴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此致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