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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产权房(棚户区)28平,系父母赠与,我的户口本上有三人(我及父母),恰逢拆迁,有两种安置方式:一种按人口分,一种按产权面积分。在前不久父母相继去世未立遗嘱,去世前已开始拆迁,但动迁公司仍然认可我父母为安置对象,按照人口分可以得到45万-50万,按照产权面积安置可以得到30万左右,于是我的姐妹认为我父母的名分他们有共享的权利,而且我父母作为共住人有权选择安置方式,于是乎他们也有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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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3 15:19: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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