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装修房子,交由本村一位会泥水的工匠贴卫生间瓷砖,按工作日计酬。上午工作了一会,在贴地砖时,泥水匠发现缺少一个地漏,他提出由他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带我母亲去买,我母亲说,不如你一人去买更好。他也便同意了,他说自己没驾照,但今天有雨,不会有交警应该没事。结果在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出了车祸,摩托车侧翻,人摔伤。
后果:医药费1.2万,他自己测定的误工损失费1.3万,提出由我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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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泥水工是为你干活,你与泥水工之间形成雇用关系,你是雇主,他是雇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煞>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应当赔偿雇员的损失.但不合理的损失不在赔偿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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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