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的问题.内容如下:
王*老人97年丧偶,有一住房,膝下有一子两女,都已成家单过,王*老人觉得长女王**家境比较困难,就立下遗嘱死后把住房留给长女王**,但此遗嘱未经过公证.2000年房改统一办理房产证房主仍使老人王*的名字,长女王**持有房屋共有权证.99年王*老人经人介绍月宋*老人结合,有结婚证.2005年王*老人去世,其次子王*林想要老人的住房,小女王*玉也有此意,或者变卖此住房分钱,宋*老人还在世.请问,王老的继妻子宋*和长女王**谁是这个房子的继承人?? (遗嘱大意如下)
遗 嘱
我去世后将房子移交长女王**房子是X街道X号X楼,居住权移交.立此为据.
立遗嘱人:王*盖有手章
X年X月X日
请问这个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