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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我妈是同事。B是我的同学。A的儿子去年考不上大学,想找人帮她儿子买个学校。A从和我妈妈聊天中得知我认识的B同学可以帮她儿子买学校,于是A联系了我,希望我能找B同学帮她忙。我找到B同学,问他是否可以买到大学,他说可以,后经过讨价还价,A愿意出三万五买个大学。第二天,A把款汇到了我帐户,我又马上把款汇到B帐户,B同时为我写了一张收据,承认收到我这笔钱。 后来,B说那边出事,办不了学校。A要求退钱,B退了24500元,剩余的10500B说要迟点退。后经B与A协商,A同意B迟点退钱,但要求B写张欠条。B同意,并写下了欠条,但欠条是写B欠我的钱(B欠周**10500元,在2007年10月14日前还清,如果逾期不还,将按法律程序处理),B签了名,并写上他的身份证号码。 2007年10月14号过去了,直到今天,B还没退还钱。现在A再次催我向B要钱,并要我写下欠条给她。还声称如果不退钱给她,她就报警,她手上有我和她联系的短信并银行票据。 请问这件买学校的事是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吗?B写给我的欠条受法律保护吗?我应该怎么去找B要钱呢?如果A要报警或是要打官司,我会赢吗?这事会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呢?希望律师们能给我提供意见参考哦!

其它综合
2008-04-07 17:56: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