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名股东是合法的(前提是股东本人不属于法律禁止经营的人——如公务员、军、公安、检、法人员),但隐名股东在显名前不能享受股东的所有权利(隐名股东只能根据协议向他的代表人主张利益)。
2、协议要注意红利的分配方式,你俩约定的红利分配和公司股东会决定的分配方式矛盾时的处理办法。
3、可以和其他股东另外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提及您做为隐名股东及参股金额。
4、您和甲的协议最好能加盖公司公章。
5、隐名投资,常见于——(1)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复杂,所以外商隐名,利用内资单独投资;(2)法律禁止经营的人为了设立公司所采取的一种规避方法(这种情况,投资是无效的,隐名投资者只能按借款处理);(3)象您这样的情况。由于隐名投资无论通过什么样的协议,都无法预防其可能出现的高风险(这是由于立法的不足所致),所以对于我们公司事务律师而言,隐名投资是设立公司中万不得以的最后一道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