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位未满18岁孩子的母亲;我想咨询一下法律的一些问题。 我孩子在06年的一个夏天。步行过马路时突然开来一面包车。就在只差半尺远的地方急刹住车。要不后果就不敢想象。当时吓了孩子一跳。司机不但没下车赔礼道歉反而张口大骂;我孩子就和他吵吵起来。正在路边地摊上吃饭的我孩子的几个同学,见我孩子和司机吵了起来就过来了,其中一个见司机不讲理就煽了司机两耳光,没想到车上坐的那个从车上拿一把1米多长的大刀下来就砍。我孩子的同学拿凳子仍到车玻璃上就跑。司机顺手拿起凳子和拿刀的一块追赶他们。他们被追到一家平房院里那二人还在门口等着不走。他们在被避无耐的情况下从院里找来拖把和棍子出来和对方打了起来。结果把对方打成一重伤、一轻伤。我方也有一个被砍伤.因不懂法也没去做鉴定.但我孩子和两个同学打的是轻伤的那个。打重伤人的那个人还未归案。 现我孩子还未满18岁。由于他父亲得了脑出血已在家休息十几年。母亲是下岗职工。现在外打,每月只有600元的收入。下边还有一个上3年级的妹妹在上学。家里确实没能力赔偿对方的民事部分。现法院判他5年。 请问专家象我孩子这种情况应该判多少年。法律对他未满18岁判5年算从轻了吗.但我问别人说5年以下算从轻,5年以上不算从轻。可象一些类似的还能判缓刑.他能吗?现孩子正在上诉.不知会是啥结果。如果上诉后还是5年,那该咋办? 如果我们借钱赔偿对方能判多少年? 请专家速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行政纠纷
2007-02-28 10:55: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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