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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丧偶的女士,现有两处房屋,两处房屋都没有借款,两处房子登记名字都有我和我的小孩的名字.现在我认识了一个相好,对方也是离婚的,也有一个小孩(跟女方的),并准备结婚,为了保护我的婚前财产归我及我的小孩,想在婚前把我的两处房屋财产进行公证,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公证后的财产是不是归我个人所有?如果我们离婚后,他会不会分割我的财产?如果我出现意外,先死了,是不是我的个人所得财产都是都是归我的小孩呢?

证券投资
2007-03-03 17: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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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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