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月的时候我在昆明看中一个楼盘,当时该楼盘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目前尚未开盘,但建议我先交纳1000元购买认购证,同时加入其会员,这样楼盘开盘销售时可以优先告知并酌情享受内部认购价。同时对方一再承诺该笔费用若购房则转为购房款,若没有看中合适房子或因任何原因退出该楼盘购买则随时可以退款。
我当时按工作人员要求交纳了1000元并在其引导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由于对方承诺春节开盘却至今不见动静,而我又看中其他房屋并已决定购买因此致电该楼盘要求按当初约定退款。
可是对方工作人员先是以财务人员不在为由拒绝退款,接下来交涉后同意2月24日财务回来后退款。但24日在此联系对方对方态度极不友善,称财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什么时候能退款她们也不知道。
面对“是否无限期推延”的质问对方居然答“算是吧”、“随便你怎么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