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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5日中午一点多,李**在上班途中骑着摩托车自北往南直线行驶(靠右),在一个十字路口突然从西面驶出一辆大型铲车,把李**连人带车挑起,头部撞击到路对面的铁架上,据肇事者说当时无人看见,肇事者家人把李**送到当地镇医院,拍脑CT得知是脑出血医生要求立即转院,并通知了家人,当家人赶到时病人已在急救车上准备转院,到达市医院已昏迷,经过九天的抢救,1月14日零晨5点40,抢救无效死亡。从出事起,受害者家属从未见过肇事者。住院期间肇事者家属支付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后,就不予支付医药费,经受害者家属多次寻找都不露面。后期治疗受害者家属支付了五千多元,到目前为止仍欠医院九千多元。 1月6日受害者家属报案,交警大队以休息日为由不予受理,直到1月8日此案才被受理,此后交警大队以无现场为由推托时间处理,直至1月30日,24日过去了,责任认定书未下。

损害赔偿
2007-01-30 1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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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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