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下午,我(当时右肩扛有一箱20斤的货)与朋友从平湖回家,当通过丹平收费站路口时,本来车道车流是由深圳向平湖方向的,但肇事车辆转弯后逆向行驶,
于路口中间隔离水泥墙附近将我本人撞倒,当既我感到意识模糊,倒在地上一分钟左右,肇事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后来才知)和我朋友将我扶起,当时只感觉头,后背
疼痛。后肇事车司机提意去医院,本人及朋友因不知情,便与肇事车司机一起,开着肇事车辆直接到了沙湾医院,没有保护好事故现场。
到了医院,做了CT,并清洗了头部伤口,缝了两针,医生建议休息6天,并休息完后再来拆线。(之前产生的医药费由肇事车主支付,后来拆线,及营养费用由自己支付。)
因为与肇事车主就赔偿问题末达成协议,报警后,交警判肇事车方负全部责任。双方签完事故认定书后,就从医院各自回家。(我没有病历本)
之后我多次与肇事车主电话联系理赔一事,并请假两天处理这事。
还有,因为我公司也给我买了人生意外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