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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2004年初,我姐夫和他的哥哥潘某共同创办私立学校,其中有一笔钱是我姐夫从农村信用社贷款20万元的投资,当时按信用社要求,我姐夫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了人身保险。我姐姐一家和潘某家都在学校工作并住在学校内,贷款和保险单据都放在学校内。 2005年9月我姐夫不幸因车祸身亡,第三天,我姐姐发现抽屉里全家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失踪,但在当时情况下也没多想,后来只有我姐姐和孩子的户口本被人偷偷放回来了。 2005年12月,潘某告诉我姐姐肇事司机赔偿了7.7万元,带我姐姐一起去法院,潘某把钱领出存入银行后拿走了存单,说钱归他保管。2006年2月12日潘某逼我姐姐签了保管协议,协议说我姐家包括该7.7万元在内的所有的钱都由潘某长期保管。两个月后,潘某和我姐姐吵架将我姐姐一家赶出了学校不闻不问。 因一家人生活无着,我姐姐想到姐夫曾贷款20万并办理了人身保险,便去银行和保险公司询问,银行职员说该贷款已经还贷并销户了,保险公司职员说该人身保险已经赔付完毕。我姐姐对此毫不知情便去问潘某,潘某拖延数日后,对我姐姐说根本就不存在贷款和保险一事。我姐姐忙又去银行和保险公司查询,结果均被告知已查询不到此事信息,其职员暗示我姐姐此事已被领导特别“关照”。 现在我姐姐家通过诉讼要回了被潘某强行保管的钱款的一部分,在诉讼过程中发现,潘某伪造了我姐姐的签名、手印和委托书,以我姐姐的名义私自和肇事的无证司机达成远远低于国家规定赔偿标准的赔偿协议,并要求法院对肇事者减免处罚。

涉外纠纷
2007-02-07 12: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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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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