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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期末大概06年7月底的一天,我听到同事们在谈论一位老师的事情,关于她的班级一直在考试中比其他班级遥遥领先,听他人说她老公(也是本校老师)是领卷子的人,大家就猜测是他老公把题目给她了的原因.我没有发表评论,作为听到后有些气愤的发泄,我在办公室里就上了我的博客将这件事情写了下来,并取那位老师名字中的一个字作为代号.因为我的博客没有人浏览的缘故,所以我一直将它作为自己的日记本,记记自己的想法,心情和猜测.没想那位老师在家里看到了,也知道那博客是我的,就把那篇文章打印出来告到了校长室.校长找我和我母亲谈话,还讲了一些侮辱我人格的话,作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立即删除了那篇文章,并用手机短信向那位老师道歉.但她老公说我诽谤,还一定要我把听到谁说的也一起讲出来,他要一起告上法庭.后来校长出面解决了这事.给了我警告处分,还扣了部分奖金,并让我在大会上做了检讨.还取消了一年评优秀.检讨书保留在校长那里.我以为这件事情结束了,就没有多想.一学期过去了,今天她老公突然晚上打电话到我家,叫我作好准备,他要上法庭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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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7 0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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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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