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十分感谢律师的解答,我是那个提出小陈小阳问提的那个人.
其次,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医疗诊断为重伤,伤及胃,肝,胰,胸膜,可能留下后遗症.其在法律上如何介定.其民事赔偿的金额能有多少.
送医院时已经昏迷,刀口20多厘米,住院后第6天才可以进食.事后是肇事者将被害人送至医院的.但其行为是蓄意的,以照片相威胁,要求被害人必须单独和他见面.至于说是故意杀人,是在拘押的单子上写的.
至于,那个老师,他是出于个人目的(很复杂,一句半句说不清)向公安部门做伪证的.并且在事后将被害人受机上的短信全部删光.其中包括一些可以算做证据的短信.
最后,再次感谢律师无私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