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99.8到现在的单位工作,和单位的合同到2010年12月3 1日,合同上没有写违约责任,现在如果想辞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前单位交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可否提走,可否有补偿金可以拿?其他我还有那些责任和权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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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单位交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可提走,想要补偿金,应该具备条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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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
补充养老金是单位的福利制度
如果补充养老金已经分配到个人帐户下 属于个人财产 个人有权支配
但是一般不到退休年龄 单位不会傻到把这笔钱分到个人帐下
其实这也是对个人对企业忠诚度的一种制约
所以 非常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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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提取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不是你随时可以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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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单位交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可提走,想要补偿金,应该具备条件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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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