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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女职工,公司办公室人员,职务:主任,1996年入厂,于2005年7月-9月休产假,十月份上班发现未按照正常程序涨工资,并用张贴公告方式调部门,经多次要求从2006年一月份上调; 2006年6月由于公司转产,所在部门停产,总经理安排去车间工作,承诺:工资不变。可现在人事科突然通知工资有原来的1200元/月,降为420元/月; 我是96年入厂,养老保险是从2001年9月交的;没交别的保险。

继承
2007-01-18 1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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