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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2005年9月份以资金困难为由,扣减我工资30%,并对此要求我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中说明因公司资金困难、并承诺待好转后重新调整)。 我拒绝签订补充协议,但还是被照扣。此后公司就再无关于这次扣工资的任何说法。 我当时虽拒绝并提出异议,但为了保住工作,直到2006年3月份离职时才提出索要被扣工资,才遭到公司拒绝。我于2006年4月中旬对此申请劳动仲裁。

保险纠纷
2007-01-15 00:49: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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