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于2000年5月乔迁进单位集资修建的家属区单元房里,因家属区和厂区只有一墙之隔,所以上下班十分方便,家属区有一个不收费的存车棚,治安管理费是每月4元,从工资里扣除.(到现在我们的治安费还是4元从工资里扣除)。家属区里有转人看大门,早晚锁门,我的摩托车也象其他住户的一样放在了存车棚里。我搬来后的第三个月即2006年8月的一个早上,发现家属区的西面厕所旁的墙上被扒了个口子,自上而下宽近50公分,我的价值12600元的五羊本田125摩托车被盗。报案后,公安部门也让写了详细的材料。且拍了照片。但是一直无结果,其间我们多次找单位领导要求赔偿,也一直没有明确答复。(我的摩托车丢了后,家属区很快有了收费的存车棚)。现在单位面临倒闭,很快要解体,我也下岗了。请告诉我,我还能不能找他们要赔偿?怎么要?急切的盼望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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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1 20:03: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