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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由一方出资买下的房了,且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结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是否会分割?

婚姻家庭
2008-03-26 13:50:14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张律师:《新婚姻法诠释与案例评析》中的三种意见是否是现行新婚姻法的规定?因为你只说了“很多人主张按第三种意见处理”,到底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我的丈夫没有对我的房产付出劳动。
    我买这套房子时价格相当低,现已几倍增值,而且以后还会不断增值。以前我的丈夫对我很好,我没有在意房产问题,对于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所有无所为。现在丈夫对我不象以前那样好了,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他对我的儿子和父母不好,以后这房子如是共同财产的话,我心理肯定不平衡。张律师:我该怎样做才能保住我的利益?
    另外,此房的出租收入是个人所有吗?我丈夫的儿子已二十七岁了,早该自立了,几经折腾后现正读研。三年后,丈夫想将我的房子给他的儿子。我是不会答应的,我认为;孩子已成人,我们又拿钱他读研,又负担他的生活,以后他的条件应比较好了,完全应自食其力,我们已没有责任再负担他了。何况我的儿子现正在上高一,以后还要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丈夫又将钱卡得相当紧,房租收入是用来给我的儿子上学的。
    不管后果怎样,我是不会将房子给他的儿子的。
    哎!若是房子属于共同所有,我就惨了。
  • 如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 同意楼上楼主的说法。
  • 对这个问题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应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在存在争议了。
  • 是婚前财产,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增值部分到底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所有?我也有同样的问题需要得到解答,婚后将房子用于出租的收入是共同的吗?
  • 楼上的问题提得很好,对于婚前财产的婚后增值部分,本人倾向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该增值部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后来本人查阅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马原所著的<新婚姻法诠释与案例评析>一书,里面也谈到了这个问题,并且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而无明确法律规定的难题。通常有三种观点,一是按物权法理论,界定为婚前财产;二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理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这个观点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持的观点;三是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在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而产生的增值,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后付出了劳动而增值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书称实践中很多人主张按第三种意见处理。
  • 楼上楼主说得对。
  • 马原所著的这本《新婚姻法诠释与案例评析》所谈到的三种意见,因为现行法律确实未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该书也没有明确的适用办法,在实践中主要还是看法官的认识,第三种意见似乎是一个折衷的处理方法,针对本案来说,对你房子的归属有利,对出租的收入又不利。
    我还是认为对于婚后增值及婚后所得,应以婚姻缔结为界,只要是婚后一方或双方的合法所得,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与婚姻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定义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规定是相符合的。所以我个人认为本案中房屋的增值及婚后出租的收入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财产的增值部份怎么会变成共同财产?恐怕在物权理论上说不过去吧?
  • 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 是个人财产,请看看<<离婚财产咋分?>>
  • 婚前个人财产你不能要求分割。
  • 如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约定,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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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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