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05年9月5日 乙方租用甲方商品房,租赁时间200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租金为:头3年每年3000元,08年10月1日-2010年10月1日每年递增5%,以后每年递增10% 违约责任:如承租房未租满10年的和出租方要求提前归还的,则付赔偿金20万,其他损失另估。

行政纠纷
2007-01-10 10:06: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消费者要求赔偿是否以损失为前提
消费者维权 1549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446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 1128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怎么做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吗
民法典 792
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