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10月11日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劳动合同已经到期2年,没有续签);10月12日于公司各部门做完交接手续(有签字复印件);领导口头同意当天离开公司;但我的档案关系和三金关系公司迟迟不予办理,不予出具离职证明;另外公司于04年6月7日收取我押金1000元(有收据);我从2003年9月到公司上班(有合同),但养老保险到2004年10月才开始办理;医疗保险从2005年3月才开始办理;另外公司扣押了我的《导游资格证》;现在公司通知我缴纳10月-12月的三金近900元,且不能从我的押金中抵扣。2005年年终奖金公司至今拖欠7500(MSN聊天纪录中有证据),而且刚刚宣称不予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