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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12月8日在三门峡快速通道一事我现把详细的我了解的情况告诉您,希望能的到您的帮助! 事前经过: > 第一证人:当天8时多有我家房东看到在我家村口有个人拉着我的父亲说走走走,我父亲说你丢手不丢手?那人还是硬拉着他不松手(房东不认识那人)当时看见是三个人。 > 第二证人;是我爸的一个朋友也是我家邻居,他当时在路口拉垃圾,他看到那个人拉着我爸就问去那?那给人说是去他朋友家喝酒,在韩庄。然后我邻居说咱不去,还打了我爸一下把帽子都打掉了,当时,那个人就说你不去就不够朋友!硬是拉着我爸上了出租车。此时时间大概就是8点20左右。 > 事情经过:然而在8点43分的时候110接到报警说在快速通道路口发现一人在路上,交警队赶到现场时人已死亡,旁无一人!出事地点是在韩庄路口处向东22.5米的地方,人在超车道线上。交警队勘察现场觉得事故蹊跷,因为在事故现场没有任何的散落物(据经验一般大小车都会留有或多或少的散落物)就通知了刑警队也到了现场知道此事。 > 事后了解到的情况:但据身上唯一遗物上有一部小灵通,在播出记录里查到了8点33分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但我未接到我父亲的电话,不知为何没有打出?后我在邻居那了解到是几个人把我爸带走的并且时间基本吻合,我随即就到刑警队报了案,当时刑警队也相继调查了这几个人的口供,但那几个人说不知道,说是他们是一同下的车,但有两个人走在前面,那个拉我爸的人和我爸抽根烟,(抽没抽不知道)他们相继到了目的地,说怎么没有我爸呢?说就回来找了找没有找到再就不知道了!刑警队接着就把人给放了。后说此事被定为交通事故,他们无法立案,他们也只是处于人道主义调查此事。说让找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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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 10:46: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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